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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建设

练塘中心小学教职工病事假及婚育假修订意见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31 09:32:2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练塘中心小学教职工病事假及婚育假修订意见(试行稿)

根据市教育局常教[2016]26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执行病事假管理有关规定的指导意见》文件精神,为规范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体现学校的制度管理和人本管理,现对教职工病事假等提出修订意见:

一、请假程序

1请假应到分管校长处办理。一天及以上的病事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,连续五天及以上的病事假到岗后必须书面销假。

2、请假原则上须提前1天办理,公假、病事假、迟到、早退、中途外出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待办理好准假手续后离岗,请假时需做好课务、班级管理等工作的交接工作,无法当面办理的需补办手续。

3、不履行以上手续的按旷工处理,并承担相应后果。

二、婚育假管理办法

1、凡到法定结婚年龄的,享受婚假13天。(婚假需连续且含双休日)

2、符合婚育规定的,正常生育享受128天产假;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;产前假按规定执行。

3、在婴儿一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,每天两次,每次30分钟,可合并。

4、男方护理假为15天(含双休日)。

5、以上假期能预见的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,并做好课务和其他工作的临时交接,以便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。如果教师没有用满假期,那么学校将剩下的假日作为加班处理,在适当时候给予适度的精神鼓励。

6、婚育假的调整以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为准。

三、病事假管理办法

1、亲情假在自己安排好课务后每学期享受1天公假。

2、丧假按国家规定享受公假。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及公婆、岳父母,丧假3天,间接亲属丧假1天(自己调好课)。

3、病假应该有医院证明及病历卡、医药发票等证明。如无上述资料或其它证明,则按事假处理。

4、中途离校超过2小时,视作半天事假。全月迟到早退、中途离校累计4次以内不计入缺勤,超过的,超过部分3次作半天。

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各种会议、培训、活动、临时性工作等,享受公假。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。

以上规定经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二○一九年春季学期起执行,具体考核按照练塘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市教育局常教[2016]26号文件执行。

      练塘中心小学

二○一九年二月十五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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