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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建设

练塘中心小学工会慰问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31 09:35:1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练塘中心小学工会慰问制度(修订)

 

为增强学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,增进教职工之间互敬互爱、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,树立教师团结拼搏的正气,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做到“喜有贺、难有帮、病有探、丧有悼”,同时使我校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、有序、有章可循,根据苏工发〔2018〕13号文件、常工发(2018)32号文件精神,特修订本制度。

 

一、慰问对象及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教职员工(工会会员)。

1、在职教职工计划内生育。

2、在职教职工结婚。

3、在职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。

4、在职教职工生病住院。

5、教职工退休离岗。

6、在职教职工遭遇重大灾难。

7、在职教职工有特殊困难的。

 

二、慰问项目及标准

(一)生育慰问

在职教职工本人计划内生育,学校上门给予价值300左右元的慰问品。

(二)结婚慰问

    在职教职工本人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,工会送上600元的慰问品。

(三)丧事慰问

1.在职教职员工去世,学校上门慰问价值100元的花圈,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2000元。

2.在职教职员工直系亲属(会员本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去世,学校上门慰问价值100元的花圈,同时发放慰问金500元。

(四)住院慰问

1.在职教职工住院,学校上门慰问300元的慰问金;病情严重的慰问500元。

2.在职教职工患严重疾病或重大恶性疾病者,学校上门慰问价值500——1000元的慰问金。

(五)教职工退休离岗

教职工退休离岗,工会发放500元的纪念品,组织座谈欢送会,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。

(六)遭受重大灾难慰问

因遭受重大灾难的在职教职工发放500——1000元慰问金。

(七)特殊困难慰问

在职教职工有特殊困难的,工会慰问500——1000元慰问金。

 

三、其它

工会慰问无偿献血的教职工(工会会员),标准每人300元。

 

四、实施

1.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,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。

2.本制度(修订)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原学校慰问制度相应取消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练塘中心小学工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年12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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