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首页 >学校概况>制度建设>详细内容

制度建设

练塘中心小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2-31 09:41:11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练塘中心小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

   

    学校公章是学校对外行使法人权利的标志,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可靠性,杜绝违法行为,维护学校的利益,现就学校公章(行政章)使用与管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。

一、公章的保管、交接

   1.保管。

   (1)学校公章由校长安排办公室专人专柜保管,保管人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。

   (2)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,由单位主要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。

   (3)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,应保护现场,及时汇报,配合查处。

   2.交接。

   (1)公章保管人变更的,应及时办理公章交接手续。

   (2)公章移交须签署移交证明。公章交接时要将公章使用记录一并交接。

二、公章使用

   1.使用范围。

   凡属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,开具介绍信、证明材料,签署业务合同、项目协议、授权书、承诺书,代表单位上报各种材料等均应按要求在制定位置加盖学校行政章。

      2.使用授权。

      因工作需要,学校授权下列人员可不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公章,但要签订《承诺书》。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何 珺  戴玉峰  陆小刚  丁小凯  霍 梅  瞿 锋  陆燕萍

   3.使用要求。

   (1)教师用章前必须经分管领导授权后才可使用。公章保管人在接到授权人电话、短信等形式的授权后,方可用章。

   (2)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,严格审批手续,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授权人批准的,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。

   (3)严禁(个人)私自将公章带出单位使用。如果因工作需要,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,由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带出。公章带出期间,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,使用后应及时上交公章保管人。

   (4)严禁填盖空白合同、协议、证明及介绍信。

      (5)各部门各条线在期末考核时需要使用,由办公室审核并授权后使用。

三、责任追究

    违反以上规定者,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如果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四、说明

    本制度的解释及修订归校行政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常熟市练塘中心小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1日
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