练塘中心小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
练塘中心小学公章使用管理制度
学校公章是学校对外行使法人权利的标志,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、严肃性和可靠性,杜绝违法行为,维护学校的利益,现就学校公章(行政章)使用与管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。
一、公章的保管、交接
1.保管。
(1)学校公章由校长安排办公室专人专柜保管,保管人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。
(2)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,由单位主要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。
(3)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,应保护现场,及时汇报,配合查处。
2.交接。
(1)公章保管人变更的,应及时办理公章交接手续。
(2)公章移交须签署移交证明。公章交接时要将公章使用记录一并交接。
二、公章使用
1.使用范围。
凡属以单位名义对外发文,开具介绍信、证明材料,签署业务合同、项目协议、授权书、承诺书,代表单位上报各种材料等均应按要求在制定位置加盖学校行政章。
2.使用授权。
因工作需要,学校授权下列人员可不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公章,但要签订《承诺书》。
何 珺 戴玉峰 陆小刚 丁小凯 霍 梅 瞿 锋 陆燕萍
3.使用要求。
(1)教师用章前必须经分管领导授权后才可使用。公章保管人在接到授权人电话、短信等形式的授权后,方可用章。
(2)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,严格审批手续,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授权人批准的,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。
(3)严禁(个人)私自将公章带出单位使用。如果因工作需要,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,由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带出。公章带出期间,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,使用后应及时上交公章保管人。
(4)严禁填盖空白合同、协议、证明及介绍信。
(5)各部门各条线在期末考核时需要使用,由办公室审核并授权后使用。
三、责任追究
违反以上规定者,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如果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四、说明
本制度的解释及修订归校行政。
常熟市练塘中心小学
2017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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